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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戶須知
- 公用事業電子發票於105年1月1日正式上線,請用戶妥善保存繳費憑證,以利持繳費憑證中的兌獎存查聯至獎金代發單位領取中獎獎金。
- 用戶持繳費憑證至便利商店或銀行繳納氣費,因代收單位需約10~15個工作天的作業時間,費用方會轉入本公司帳戶,公司於收款確認後方能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。
- 本公司自105年1月1日起配合財政部政策,各項收費均改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,如貴用戶因不動產買賣或租賃關係需變更用戶名義,請盡速攜帶房屋權狀或租賃契約及身分證、印章至本公司辦理,俾利發票開立及兌獎通知權益。

宣導資訊
- 公用事業無實體電子發票流程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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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雲端發票詳細內容及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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